多年老案终执结
近日,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法院执行法官通过电话交流,快速执结一起14年前的债务纠纷案件,申请执行人王某从执行局领取到25000元现金后连声道谢。
2009年,李某因经商,欠王某货款18400元,经王某多次催要无果后,诉至法院。法院审理后判令李某偿还王某现金18400元,并承担自借款之日起至给付之日止的利息。但判决生效后,李某外出下落不明,一直未能履行还款付息义务,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备案。该案因被执行人李某系外地人员,长期在外漂泊,行踪不定,在本地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。多年来,该案执行毫无进展,但顺河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始终没有放弃,多年来一直关注被执行人李某的行踪和财产状况。近日,执行局法官通过多方打听,取得被执行人李某的手机号码后,及时与其取得联系,并向申请执行人王某通报了情况,告知双方的电话号码。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耐心劝导,做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,双方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,随后李某按协议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。
至此,14年前的债务纠纷案件,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得以圆满执结。